网站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随笔杂谈>>律师茶座
走出“股权转让合同”的理论迷宫
张伯晋
上传时间:2012/5/15
浏览次数:188
字体大小:
      2005年公司法修正以来,长期困扰公司案件审理的一些疑难问题从立法层面上得到解决。伴随公司法的施行,法律适用中一些新问题又不断涌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2008年、2011年先后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之(一)、(二)、(三)。目前,公司法司法适用的许多问题仍有待深入研究。其中,股权转让合同问题既是公司法的基础问题,又是多方认识难以统一的理论迷宫,需要不断研讨、更新理念、完善立法,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5月5日,“第二届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在京举行。与会人员围绕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股权转让的权利变动、股东优先购买权等问题进行研讨。

  特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存疑

  股权转让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合同,其效力不但受到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的规制,有时还要受到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制约。

  来自法院系统的与会代表提出,实践中一些从事矿业或土地开发的公司,转让其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为逃避相关税费的缴纳,并不直接转让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而采取股权转让合同的形式完成对上述权利的实际转让。此时,对该类特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存在三种不同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持此观点者认为,此时的股权转让合同性质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同时,合同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破坏了国家土地、矿产的管理秩序等,应认定为无效。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有效。理由是,股权转让行为是真实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并未发生转移,股权与前二者彼此独立、互不关联。通过股权转让合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从行为性质上看,规避法律的行为并不等于违法行为,凡是立法未明确禁止的,应当留给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实践中,行政监管部门对股权受让方继续征收税费,应视为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认可。另外,矿业、土地开发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诉讼,大多因为经济利益纠纷而起,确认合同无效,等于是变相鼓励股权出让方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第三种观点认为合同未生效。持此观点者认为,该类合同自合同批准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未经行政机关批准,属于尚未生效。

  针对特定股权合同效力的不同认识,对司法审判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有重要决定意义。来自高校和公司企业界的与会代表提出,对股权转让合同可作为一种融资手段看待,不能因为缺少批准手续就一律认定无效。同时,压缩市场自由空间、高税负的正当性等等,都值得研究、值得深思。

  股权转让的权利变动疑难问题

  在我国,对于股权的变动模式存在两种基本观点,即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之分。从司法实践上看,我国采取的是意思主义,即股权变动的效力发生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时,合同生效直接发生股权变动效力。而形式主义是指,股权变动发生效力除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需特定的形式(如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为要件。与会代表建议,应借鉴国外形式主义的做法,强调股权转让必须遵守相应的程序、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保障公司的团体稳定。

  在股权转让问题中,技术股权转让是一大疑难。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技术作为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之一,具有了入股资格与资本量化的法律依据。但是由于技术股出资的无形性与价值判定的不确定性,其在商事实践中成为了“次级资本”,进而降低了权利流转与资本置换的积极效用,制约了股权交易活动的完善与优化。

  与会代表提出,无形财产权作为一种技术股权是不是可以自由转让?如果在法律上将之认定为一种绝对的所有权,它应该是可以自由转让的。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技术股的特点,其转让存在诸多障碍。技术往往与人相联系,一旦转让了股权,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离开公司,就会对公司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进而导致认定技术股无形财产权的最大障碍。公司的资本确定原则,实际上受到了无形财产权的挑战。因此,实践中多将技术股权看做是一种收益权,对其转让多加限制。

  有与会代表提出股权的某一项权能是否可以单独转让?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将占有、使用权能剥离,卖给承租方。债权人可以将利息请求权做成证券化产品出卖,自己保留本金取回权。那么,股东在保留股权的同时,可否将股东的表决权转让?通过分析表明,一旦允许表决权单独转让,个别股东可能通过收购表决权的方式,影响公司决策,中饱私囊,造成对其他股东利益的侵害。因此,有观点认为,股权既不是物权也不是债权,股权转让合同与其说是权利的转让,不如说是身份的继受,受让方同时接受了权利与义务。所以,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权上,有委托投票、信托投票和通过约定重新分配表决权的方式,但是不能对表决权进行单独转让。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为形成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主要围绕我国公司法第72条第2、3款展开。我国关于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相对复杂,引起了与会代表的争论。

  司法实践中,有观点认为股东转让股权时,将转让意思通知其他股东是发出要约,其他股东如果表示购买,就是承诺。有与会代表提出,要约承诺观点不足以解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

  例如,A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通知,其他股东表示不愿意购买,同意他对外转让。转让合同生效之后,其他股东发现其对外的条件和通知条件不符,额外约定了宽松的分期付款条件。此时有B股东到法院起诉,欲行使优先购买权,法院支持其诉求。A股东欲取消转让,法院判决强制执行B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不得撤销。

  此时,法院判决的理由即是将股东优先购买权认定为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法定条件成就时,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形成一个法律关系。当股东出让股权,对外转让合同生效时,即为法定条件成就之时,此时其他股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持此观点的与会代表并非全部,亦有观点认为,出让人将出让条件通知其他股东时或股权变动已经变更了记载和登记时,法定条件才成就。

  优先购买权的价值在于维护公司的封闭性和稳定性。同时,立法亦应尊重公司章程的约定,如果公司章程限制或打破股东优先购买权,应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约定。

  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共同主办。本次论坛是纪念中国政法大学60周年校庆的一次学术活动。

出处:法制网
 
 

陈洪兵  通说误读了侵占犯罪构成要件
邓建鹏  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思考
农业部:让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月底有望首次审议
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人大常委会修刑法拟增“收礼罪” 量刑比受贿轻
人民银行发言人就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答问
律师茶座 >>更多  
·法官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马道立 2013/3/5 
·审判运行机制构建的重大示范意义 顾培东 2013/3/5 
·指导性案例是诠释法律精神的载体 张军 2013/3/1 
·四大公害诉讼,改写日本司法 俞 飞 2013/2/27 
·英国少年司法制度介评系列之一:1963年《英国青少年法》及其实践 康树华 2013/2/25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深度解读 孙茂利 2013/2/23 
·遏制威胁取证有赖侦查监督 张建伟 2013/1/21 
·权力和权利都须尊重秩序 杨建顺 2013/1/18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3/1/16 
·监所检察部门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应注意几个问题 袁其国 2013/1/16 
·司法文化的地域特色与本土资源 张建伟 2013/1/14 
·关于民事诉讼法新旧衔接适用的几个疑难问题  2013/1/10 
法学家茶座 >>更多  
·刘仁文:错案该如何平反  2013/5/20 
·刑事错案:由个案救济走向制度救济 陈卫东 2013/5/9 
·刑诉法实施有赖司法体制保障 程雷 2013/4/11 
·普法,依然任重而道远  2013/3/28 
·1990年以来的新加坡司法改革介评 黄赟琴 2012/11/20 
·解读“诉讼爆炸”的几个法社会学公式 谢可训 2012/11/20 
·提高法官来源的多样性 【英】戈德林勋爵大法官 2012/9/21 
·法治可以扑灭腐败吗? 林来梵 2012/9/13 
·人民日报:规则与道德的碰撞 汪大昭 2012/8/2 
·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惩“恶”也要扬“善”求“美” 陈卫东 2012/8/2 
·陋规与腐败 林来梵 2012/8/1 
·天理国法人情 王利明 2012/8/1 
学子文摘 >>更多  
·俄罗斯司法改革的三维解读 王圭宇 2012/7/11 
·“厌讼息争”还是“依法办事” 张鸿浩 2012/7/3 
·托克维尔在美国乡镇 林海 2012/5/3 
·隐私权保护视角下秘密侦查的适用 陈建军 2012/4/25 
·美国枪击案与宪法第二修正案 杨帅 2012/4/20 
·死刑复核程序诉讼化之努力与完善 杜磊 2012/3/28 
·须重树校车安全理念和制度 乔子鲲 2011/11/30 
·家族和阶级——读《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有感 蔡惠燕 2011/9/13 
·红十字捐赠公开还可以更详细  2011/8/2 
·生活,不是为了快而已 陈季冰 2011/7/27 
·给“盐多必失”退路也是一种责任 丁洪先 2011/3/25 
·对企业法务问题和合同法律人作用的认识 王雷 2011/1/6 
网友茶座 >>更多  
·强化程序意识确保司法程序合法公正  2012/5/31 
·简易程序修改:公诉工作的应对路径选择 张敬博 2012/5/23 
·将公益诉讼的权利交还给公民 刘武俊 2012/5/4 
·重典严刑为什么没管住“毒胶囊”  2012/4/18 
·著作权法修改应平衡各方利益诉求 刘武俊 2012/4/17 
·关于韩-方案的法律背景介绍 汉德法官 2012/2/4 
·贵州案的法治反思 汉德法官 2012/2/4 
·在愤怒与平和中走过2011 豫之鹰 2011/12/27 
·2011年中国十大法治事件回顾 法边馀墨 2011/12/26 
·康菲石油频耍“变脸”究竟游戏了谁? 江南醉 2011/12/26 
·成多余的人了?拆迁就是把老人送桥洞送终 维扬卧龙 2011/12/21 
·富豪“八胞胎”奇迹的背后实是利益链怪胎 帝国良民 2011/12/21 
版权所有@2009:律师业务研究网 访问总计:
本网站仅供学习研究之用,无任何商业营利性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