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类人,记忆中,他们是勤勉的同事、慈祥的父亲、贤惠的妻子或者孝顺的孩子,但是,某一天,某一事之后,他们却成为法律面前罪不可赦的犯人。他们的遭遇令人震惊,也让人唏嘘——爱与罪也只有一步之遥。情在左,法在右,在道路的两旁,向左走,还是向右走?也许没有经历过这种抉择的人不能体会他们内心的纠结,也许公正的法律也无法完全诠释出那一刻人性的复杂。
位于寮步镇西溪村的这个院落,曾是38岁的母亲韩群凤和她两名13岁的脑瘫儿子的家。如今,两个孩子再也不用被母亲抱着走到小院外,扶着墙壁,艰难地学习走路了;再也不会咿咿呀呀地,想要学会喊一声“妈妈”了。
对韩群凤而言,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是:两个儿子死了,她却被救活了。如今等待着她的是法律的制裁,还有那无止境的痛悔。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情有可原,法无可恕。但是,如何寻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何让法律对道德良知秉持足够的温情与敬意?
如果社会救济制度能完善到替韩群凤养育双儿或者充分分担其抚养压力的话,这位母亲断然不会绝望到亲手溺死自己的亲生儿子。
从长远来看,我们唯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让经济发展服务于人的发展,让每个人都立于生活的不败之地,永远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希望,才能真正拯救现实版“绝望的主妇”。而这,也正是我们的幸福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