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上午,郑州市检察院成功举办第六期“检察官大讲堂”,特邀请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暨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法学家赵秉志教授做“刑法修正案(八)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讲座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祖伟主持,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全市两级院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研究室等部门主管及具有检察官资格、通过司法考试干警共290余人参加。
《刑法修正案(八)》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赵秉志教授充分肯定了《刑法修正案(八)》的法律内容,指出此次修改的条文数量是历次刑法修正条文数量的总和,而且第一次对于刑法总则进行了修改,这是我国法治走向现代化的一大进步。如何适用好刑法修正案(八)是检察机关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赵秉志教授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重点讲述了《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热点争议问题。第一是老年人犯罪从宽和免死的问题,这是此次修订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他认为老年人免死是刑法人道主义的关怀,但是年龄应当调整为70岁较为合理。第二是取消了13种犯罪的死刑。尤其是9种经济性犯罪死刑罪名的取消,具有深远的意义,也符合刑罚轻缓化的发展趋势。第三是将坦白从宽纳入刑法当中。第四是危险驾驶入罪。赵教授认为飚车和酒驾入罪体现了民众的心声,但应当设定只有情节恶劣才可以构成犯罪,并提出“道路”的界定应当以是否具有安全性为条件。第五是恶意欠薪的问题,指出恶意欠薪并不是简单的债务关系,它的入罪在民生保护方面具有非常意义。最后赵秉志教授谈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相关犯罪必须要具有保护伞特征。
“检察官大讲堂”,为干警研究业务、增长知识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对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次讲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有助于广大检察干警对《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对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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