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海珠区民政局,一对新婚夫妇准备去领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新解释”)出台已经一周,不少条款引来激烈争议,在上海随即引发了加名热,而广州尚未有动静。记者昨日也从海珠、越秀区民政局等获悉,新解释出台却并未影响到广州新人的结婚登记,登记人数基本持平。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的业务也没有明显增加。而广州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8月13日后,前来办理婚前和婚后财产公证的人数确实有所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尚无具体统计。
婚姻法律问题专家、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谢友林律师表示,参与出资或婚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加名“避险”很有必要。有专家甚至建议,若面临婚后男方父母给钱买房,儿媳可向公婆打借条还部分款,从而在房产证上加名以保权益。
广州结婚登记未受明显影响
前日,记者走访了越秀区、海珠区民政局等市区的婚姻登记处获悉,虽然新解释落地已有一周,但广州的结婚登记并未受到明显影响,“这一周,来我们这里登记的人数跟平时持平,不见明显增长或明显减少”,海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李敏说,而越秀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人数也跟往常差不多。
“我们是大学同学,才23岁,在澳门工作,收入比广州这边高,就是想着多挣点钱独立出来以后在广州买房”,在海珠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的胡小姐说,自己和老公招先生刚大学毕业不久,都是广州人,本来原先是想让家境好的老公买房,但这样一来,感觉女性权益比较没保障,“日后也不排除一起出钱买房吧,毕竟结了婚再买,也要分这么清楚,干脆就一起买了,现在大家感情好,该结的婚还是要结”。
新婚夫妇多选同给首付同还贷
刚刚结婚的28岁白领李小姐和丈夫关先生也在海珠区跟双方父母借钱买了套100多万的房产,“首付五成,剩下的60多万银行贷款也是两个人一起还,反正我们都有公积金,加起来每个月基本都够还房贷了,所以压力不算大”,李小姐说,自己跟老公都是外地来广州工作,家境一般,“靠单独一方买房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家庭的外地人而言是很难的,所以一般都是一起跟父母借钱付首付,再一起还贷,新司法解释出台对我们没什么影响,本来结婚就是两个人的事,有条件就最好房也一起买了,这样写双方的名字,更有保障。”
广州本地户口的伍小姐则告诉记者,婚后公公婆婆也给丈夫买了套房产,只写了丈夫一人名字,“看他们的意思是不想加我的名,不过我也无所谓,毕竟是他父母自己挣的钱,我也没话说,万一以后出问题真不在一起了,就靠自己了,不过,我的同事有了小孩,她最近就坚决要他老公把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他们现在住的房就是男方父母给钱买的。”
婚姻专家支招:儿媳要加名先打借条后还钱
对于新解释第7条,婚后公婆给钱儿子买房,房产证只写儿子一人名,以后就归儿子一人,不再像以前一样儿媳也能分得一半,这个解释引来不满和担忧,这些儿媳们担心自己以后成了“黄脸婆”却只能被“扫地出门”。
广州民政系统一位婚姻专家支招说,“如果是公婆的钱付首付,儿媳暂时没钱,可以要求跟公婆打个借条,慢慢还给公婆。前提是要将在房产证上加名。”儿媳明确提出自己要成为房子的主人,但同时表明不是“不劳而获”,该还的钱日后会还,相信公婆是一般不会拒绝这个要求的。“此外,如果一家人感情很好,公婆或丈夫也会主动写上儿媳名字的。”
律师说法
共同还贷要加名吗?加名“避险”很有必要
婚姻法新政下,参与出资或婚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加名有没有必要?婚姻法律问题专家、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谢友林律师回答肯定,“当然有必要,婚姻法已经明确婚前房是个人的婚前财产”。
谢律师指出,有夫妇是婚后买的房子,却只写了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还注明“全部所有”,按照广州的规定,凭着房产证房管局就会认为个人所有,甚至可以一个人就把房子卖了,而且由此造成的损失,妻子还不可以向购买房屋的第三人追溯。
加名当然要征求对方的同意,也不乏一方“为表忠心”为另一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的。“目前加名首先要办理公证手续,做一份声明,确认双方自愿、行为合法有效,办理的时候需要双方出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
按揭房怎么加? 注明夫妻双方各自应占份额
如果是婚前按揭的,婚后共同还贷,谢友林律师指出,按照目前司法解释,婚前部分是个人财产,婚后才是共同财产,加名的情况下,假设是男方按揭,就会认为是吃亏了。
一般情况下按揭房屋款占四成,后面共同还贷六成。谢律师建议,在加名的同时,可以写明是按份共有。因为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夫妻共同共有,在房产证上约定房产的份额,就谁都不吃亏了。
但谢律师认为司法解释也有缺点,就是过分强调了对财产的保护,忽略了出轨、另一方对家庭的付出等婚姻生活中的其他部分,也因此才会被大家所诟病引发争议。
谢律师指出,《婚姻法》第四条的原则性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忠诚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忠诚,由此要承担什么责任,没有具体规定,而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体现出来,造成了谁抓住财产就谁有话语权的局面。
公证效果如何最佳? 写公证书,保留购房明细
谢友林律师指出,公证房屋所有权没有法律效力,不动产遵循登记制度,公证只能证明出资,不代表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公证在证据效力上是比较高的,由于法官裁判时的“自由心证”,不同的法官认识不同,此时公证的作用就能体现出来了。而公证能起到最好作用的,就是在一方父母赠与房子方面。比如婚后如果父母想把房子赠与孩子,保留证据比较好的方法,就是写个公证书,证明给孩子多少钱,同时保留银行资金转账的证明。
网友调侃“十法”应对
1.工资不上交。不参与偿还贷款这一块。等钱足够了,自己也以父母赠送自己理由另买一处房子。自己用出租款还贷。
2.每个月两个人各自拿出相同数目的钱来作为生活费。
3.生孩子,查查代孕机构,生一个孩子是花费多少钱,要求男方出这个钱。没有钱的话,写好欠条,作好公证。
4.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如果是跟自己姓,不要钱,如果要跟男方姓,也跟代孕一样,要男方付费,没有钱的话,写好欠钱,作好公证。
5.做家务分工明确,劳动量等同。如果男方以事业为借口,不做家务。查查家政小时工一小时多少钱,记好账,向男方要钱,如果没有钱,写好欠条,作好公证。
6.自己的父母如果病了,坚决支持找钟点工,或者自已去照顾。如果男方的父母病了,按钟点工记钱,甚至不出面。
7.教育孩子的过程,每周每个人辅导多长时间有固定安排。如果不能做到。按家教付钱。没有钱的话,写好欠条。
8.女的最好出去租房子住。不要住在男方的房子里。还得看人家子的脸色。
9.过年各回各家。各看各的父母。
10.女人,在年轻的时候,想尽一切方法,多挣钱。只要挣到钱就行。挣足了钱,买上房子,才不至于在自己人老珠黄的时候,流落街头。
PK
女性观点
腾讯微博的网友“红叶寄情”:女人本就是弱势群体,这个婚姻法解释动摇了女人在家庭、社会的地位,也纵容了男人,犯错误没有代价,犯了错离婚什么都不损失,那干嘛不犯,给婚姻造成隐患!这是妇女权益的倒退!
腾讯微博网友“田丽”:新婚姻法告诉女人,男人不可靠,男人的房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靠自己最保险的!姑娘们,加油吧!别再想好吃懒做,好好规划自己的人生,务实地活着呗!
男性观点
腾讯微博网友“张健”:哪个父母为子女买房都是要命的事,而不费什么劲就想分得一半,这种事情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我只想说感谢国家出台这条法律,为那些拼命为子女买房的父母带来安慰!
新浪微博网友“搬砖砸饺”:新的婚姻法真的让男人受苦了,未来结婚的趋势已经不是有房就嫁你了,而是有房还要再在房本上添上自己的名字才嫁你,否则免谈……
撰文 记者 熊佳焰 魏徽徽 实习生 杨小梅
摄影 记者 黄立科 实习生 冯海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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