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石油公司亚太区总裁华德纳21日在北京表示,康菲公司对蓬莱19-3油田B、C平台两起事故负责任并将进行赔偿。他表示,康菲公司已成立了渤海湾赔偿基金和环境基金,但关于这两项基金的一些关键问题如基金额度、运作方式等仍未透露。康菲公司同时称,并没有说过没有污染。(《皖江晚报》12月22日)
呵呵!在美国诚实可信的康菲公司变得有点像“天无三日晴”的高原天气,阴晴不定,一如四川的变脸,一会说“无证据显示渤海溢油导致环境污染”,一会又说“并没有说过没有污染”,让公众如坠迷雾:是打太极拳吗?如此三番五次的“变脸”,这是在试探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是在游戏中国有关法律?
其实,不难看出康菲公司12月16日的言论与其此前的公开表态存在较大矛盾。9月6日,康菲表示将设立渤海湾基金,将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承担公司应尽的责任并有益于渤海湾的整体环境。康菲石油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穆怀礼当时表示:“康菲石油公司对于该事件的发生深表歉意,以及因此对中国的人民和环境产生的影响表示道歉。”但自从2011年6月底全国舆论关注漏油事故发生后,人们就开始领教这家美国大型跨国企业的耍赖手腕。先是隐瞒漏油消息,实在捂不住了就谎报受污面积,真相大白之后称已经“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情,连美国公司也学会忽悠了。如今,康菲前后表述自相矛盾,再次证明他们对赔偿并没有诚意,也体现了其不负责任的态度。“深表歉意”可能也难以安慰公众的心。
作为外资的康菲公司在美国应是遵纪守法的企业,否则也不会成为跨国公司,为什么这样在本国守法的企业到中国来就如此傲慢、如此无赖呢?难道对中国法律没有一点敬畏感?难道是我们的法律不健全吗?应该不是!难道是我们的法律执行贯彻力度不够吗?有这样的可能!若是在美国,出现这样违法的事情又会是怎么样结局呢?微软就是因为垄断,不仅处以上亿美元的罚款,而且企业被强行拆分。
就在中国为处理渤海溢油事件焦头烂额之时,堪称美国“生态9·11”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正出现拐点。2011年7月8日,墨西哥湾漏油事故的主要责任方英国石油公司(BP)宣称:受影响地区的旅游业已经开始复苏,所有联邦渔场已对外开放,“经济数据显示,一些包括个人或公司在内的索赔者在未来可能不会面临由漏油事故带来的进一步损失。”目前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故提交索赔案件的80%已得到处理,但迄今仅动用了总额200亿美元中的50亿作为赔偿金。英国石油公司赔偿态度,康菲石油公司能做到吗?笔者表示怀疑,是否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处理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康菲石油公司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出现“变脸”现象?笔者认为值得思考,有关部门可以作为一个课题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原因!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们国家并不缺乏法律,真正缺乏的是守法的精神和对法律的敬畏心理,外资企业屡次出现违法事件似乎也属于这样情况。外资企业对法律缺乏敬畏,不是偶然。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表示,外资企业利用过去的声誉和消费者的信任胡作非为,结果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曾经家乐福、沃尔玛在中国市场采取欺诈手段销售,让国人流汗,康菲石油公司紧跟其后戏弄国人,值得反思!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外资企业总是采取耍“变脸”的手段,从另外一个方面也反映了,这是因为它们对中国法律缺乏敬畏使然,中国法律太仁慈!
笔至文末,笔者认为,对法律的敬畏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没有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法律就不能得到有效遵守。作为美国的诚信企业为何在中国变了味?拷问我们的法律,是否我们的法律太迁就外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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